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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邢晔律师 邢晔律师,200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,学士学位,曾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,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实习,做过山东人民广播电台《周末说法》节目特约律师,淄博电视台某栏目法律顾问,入驻过建行和中行的律师库。当点击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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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邢晔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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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地址:850985224@qq.com

执业证号:13703201510162155

执业律所:山东福泽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火炬广场E座1601

债权债务

债权债务转让流程怎么走

一、债权债务转让流程有哪些

(一)签订协议。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,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。

(二)知债务人。根据合同法规定,债权人转让权利的,应当通知债务人,未经通知,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。

(三)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。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。依照《合同法》第87条规定:“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”《民法通则》第91条规定,“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,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”。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、登记手续的,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,债权转让无效。

二、债权债务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

(一)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,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、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、抚养费、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,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。

(二)签订债权转让合同。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,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,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。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。受让方(转让方的债权人)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(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、售后服务及发票等),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、担保,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、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,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。

(三)债权转让通知。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,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,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。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《债权转让通知》,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,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。债权转让,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,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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